Mattinata

红茶咕哒 迟爱 part 4

眨眼间到了十二月。我为了回报卫宫的面包之恩,每天不要命似的给他打工。为了客户的一句话,一个需求更改熬到半夜三点,根本不是什么罕事。通宵也快成了家常便饭。卫宫常常半真半假地感慨,如果不是因为我,他可能会少活十岁。大概老板都是这样,心情好的时候把你捧到天上,便于更加心安理得地压榨。

换了以前,我压根不会吃这一套。如果是之前那个项目经理,我恐怕干完自己的活就不闻不问了。不过,之所以心甘情愿给卫宫卖命,除了那点私心之外,恐怕更多是因为他值得。

我从没见过比他更有洞察力的人,很难想象一个技术出身的人会对商业有这么深刻的理解和高明的判断。帮他做事虽然累,但也的确受益匪浅。

 

而且卫宫的确对下属很好。至少我加班的时候他永远在跟我一起奋斗,而我可以休息的时候他仍然站在最前面。

 

项目不忙的时候我几乎都是窝在酒店里。芬兰的外卖很垃圾,除了快餐什么都没有。当我发现自己来来去去已经把附近的汉堡披萨和kebab反复点了不下三遍之后,干脆连饭都懒得吃了。屯了一大堆牛奶和面包在屋子里,没事的时候就窝在被子里打一整天的黄油。

 

这种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很快被卫宫发现,他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给了我他的房卡,让我晚上去找他。

 

我心里咯噔一声,搞不懂他的用意。当晚对着镜子不停地尝试,最后很是心机地化了一个裸妆,心想这样的话即使等会儿要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也不至于显得太违和。

 

我特意换上一条小黑裙,这还是当时为了可能和客户一起参加的舞会准备的,还大出血去酒店吧台订了一瓶红酒,去敲了卫宫的门。

 

门开了。

扑面而来的香味让我有点儿无所适从,卫宫随便穿着白色羊毛衫和牛仔裤,甚至还系了一条围裙,有点迷茫地看着盛装出席的我。

 

但他很快明白过来,迅速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压抑着笑出声的冲动招呼我快进去屋子里。

 

我窘迫到无以复加。

谁能想到,这男人塞给我房卡竟然只是为了请我吃饭?

 

好在我实在已经很多天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一顿料理。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但汩汩冒出的香味真的让人很难拒绝。我一边贪婪地闻着迷人的饭菜香,一边在心里踌躇,他该不会还是个好厨师?

 

 

我问他是否需要帮忙,被他嫌弃地赶一边去了。于是我百无聊赖地窝在沙发上,打量着他的房间。

不得不承认,他的房间比我要干净整洁太多,我果然还是活得太粗糙了。

胡思乱想着,被他无奈的声音打断,他指挥我端菜、乘汤,乖乖坐下吃饭。

 

然后我发现,这男人果然应该是个大厨才对吧。真是难以置信,他竟然能用芬兰贫乏得惊人的材料做出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日式料理。

 

 

“真想不到,你还有这种才能。”我在狼吞虎咽的间隙对他献上夸奖,“这么惊人的天赋真不应该浪费,我强烈建议卫宫食堂天天开张。”

 

“有两点事实错误。”卫宫很严谨地指出,“首先,我并非天赋异禀,也并不热爱厨艺,都是幼年生活所迫。其次,我的时间很紧张。这次破例只是为了避免‘知名咨询公司竟让员工饿死异国街头’的新闻登上八卦头条罢了。”

 

哼。我大口咽下一只天妇罗,不想跟他争辩。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争辩的。知道我懒得出去吃饭,就特意亲自给我准备料理。我有什么好争辩的,我应该已经开心坏了才对。

 

其实他几乎没怎么动筷,基本上全程在看着我吃。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有意想要克制一点吃相,无奈料理实在过于美味,按捺不住。

其实卫宫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我的眼神,总觉得像个慈祥的老父亲。

 

收拾碗筷的时候他总算没再赶我。于是我有了站在他旁边乖乖接过洗净的碟子,再将它们一一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柜子里的机会。

这么做的时候我觉得莫名地和谐,好像和他已经无数次做过这些事一样。

 

 

第二天,我正裹在被子里,一边看小说一边计划着怎么借感谢他的机会将关系更进一步。(我知道是我太不知足。但我总忍不住想,他对我这么好,难道不是因为他也有点喜欢我吗?)这时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让我和他一起出去采购食材。

 

我嘟嘟囔囔,随便套上羽绒服就出了门。

电梯间里,裹得像面包一样的我和衣冠楚楚的他面面相觑,对自己感到无语。

我忍不住问,“去采购食材而已…… 干嘛 穿成这样。”

卫宫也很震惊,“昨晚来吃个晚饭都那么郑重,今天要上街为什么……”他试图挑一个中性一点的词,“如此随性。”

 

我瞬间脸红到爆炸。可恶,他明知道昨晚我是误会了才会盛装出席,竟然还故意提起。

我忍不住小声嘀咕,“这么有偶像包袱,他大概还以为自己是乙女游戏的男主角吧。”

 

卫宫断然否认,“其实我觉得自己应该比较接近GAL GAME男主角。”

 

我被他的不要脸程度惊呆了。

 

一踏出酒店,发现门前广场上圣诞市集已经搭起来了,有清唱团在唱圣诞歌,虽然外面冷冷的,突然就很好开心。我觉得音乐是打动人最简单的形式。我真的应该要多出门。

 

“出来逛逛也不错,对不对?”仿佛看穿了我在想什么,卫宫突然问我。

 

我点头。

最近天亮得很晚,穿过crusell bridge的时候,太阳刚刚完全升起,天气晴好,河面宽阔顺滑。我吃着刚在街边买的fazer,动作拖沓,卫宫也完全不催我。我于是心安理得地慢慢悠悠,磨蹭着往前走,觉得如果能一直这样走到永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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